1943年
3月16日、20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,討論調整及精簡中央領導機構、加強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等問題。任弼時在會上報告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草案。會議決定:毛澤東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書記處主席;毛澤東、劉少奇、任弼時組成中央書記處,根據政治局決定的方針處理日常工作,中央書記處討論的問題,主席有最后決定權;劉少奇參加中共中央軍委并任軍委副主席。毛澤東在十六日的會議上作關于時局與方針問題的報告。關于時局問題,他指出:德國是今年或明年被打敗,第二條戰線今年能否建立,現在還不能確定。鑒于日本的進攻,國共關系有好轉可能。中國抗戰有打七八年的可能,我們還要堅持兩年到兩年半。關于工作方針問題,他指出:今年中央工作總方針是要從研究與指導兩方面來達到保存骨干、準備將來的目的。方針中還要增加我們的領導要聯系群眾一條。方法是要從下層總結經驗,然后再加以指導,就是從群眾中來,到群眾中去,或者說集中起來,堅持下去。
2007年
3月16日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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