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1年11月,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《工農檢察部的組織條例》。 (保存地:中央檔案館)
1931年11月,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《工農檢察部的組織條例》。條例規定,省、縣、區三級設工農檢察部,城市設工農檢察科。地方各級工農檢察機關的主要任務是,監督蘇維埃機關、企業及其工作人員保護工農群眾的利益,正確地執行蘇維埃的政綱及各項法律、法令!豆まr檢察部的組織條例》不僅規定了工農檢察部的組織系統和各級工農檢察機關的任務,也規定了各級工農檢察機關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人員,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制定的首部檢察“組織法”。(徐勁傳整理)